律师解析:股权转让协议有可能构成无效的若干种情况可以归纳如下: 首先,一方面当事人(即卖方)采用欺骗、恐吓等不正当手段与另一方面当事人(即买方)达成合意,从而给国家的公益事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伤害国家利益; 其次,协议双方当事人相互勾结、蓄谋通过损害国家、大众或者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来实现自身不当的利益诉求; 此外,如果协议当事人表面上看起来似乎遵循了合法规范,但却借此掩饰其非法的真实动机和目的; 再者,任何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仲裁协议或签定的相关法律文件都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举例来说,若作为出让方的一方蓄意隐藏被转让股份所在之企业所负担的重大债务,以致于受让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该协议,此类行为就有可能导致所签署的协议面临无效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