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若出让方未尽到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之义务,则购买方可选择解约并追究出让方的违约责任,进而要求其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在此情况下,若购买方决定行使解约权利,可要求出让方继续履约;如购买方坚持不解约,他还可以采取法律诉讼途径以期达到令出让方向其履行义务的目的。 若经法院裁决后,出让方仍然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购买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请求法院向房屋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