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一房二卖怎么算恶意串通 |
| 内容 | 律师解析:关于恶意串通的问题,首要的要素便是必须存在二方当事人明知或应当明白的相互勾结损及第三者权益意图的恶意行为,这种恶意是相对于善意行为所做出的界定,其具体含义即是明确意识到或者应当明白某项特定行径可能对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但是却强烈地选择实施这个行为。假如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均不能预见或者不应该预见到他们的行为将会带来损害后果的话,那么此种情况并不符合恶意串通的性质。在高大明串通之中,表达恶意的双方须预先就存在一种通谋,这首先说明的就是当事人具有同一个目的,也就是说串通的双方都期望能够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而伤害到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这个共同的目的可以以当事人事先达成共识的条约呈现出来,也可以是由一方展示出其想法,另一方或其他当事人明晰知道实行该行为将能达到的非法目的,然后通过默示的方式表示同意,接下来的步骤则是当事人之间互相协作或者携手合作实施该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 随便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