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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购房子退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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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关于购房定金的返还事项阐述如下:若购房者依照原有的合同协议尽职尽责地执行了自身的责任,那么其所支付的定金是可以被退还或者转为购买房产的款项的;又或者当房产商未能如约履行自身义务时,已经收到的定金应当以两倍的金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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